证券代码:000862 证券简称:银星能源 公告编号:2012-019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
于2012年4月23日在公司银川分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
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授权委托1人(董事任育杰先生因出差
未能参会,委托董事长何怀兴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3名监事
依法列席了董事会。本次董事会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ninfo.com.cn 和《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3,000 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补充全资子公司宁夏银星能源风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风电设备制造公司”)流动资金,公司董事会同意为风电设备制
造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行申请办理的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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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 3,000 万元人民币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1 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宁夏
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以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融资
的议案;
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以自有的部分生产设备以售后回租方
式向中国外贸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进行融资,融资金额 1,700 万元人民
币,融资期限 3 年,利率为人民银行 1 至 3 年期基准贷款利率,租赁
保证金为 15%,租赁手续费为 4.5%。
公司董事会要求在实际操作中重点关注财务风险和法律风险。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宁夏
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租赁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收购商都县科智华远风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为了加快公司风电建设和风电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
意以收购北京恒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商都县科智华远风电
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方式合作内蒙古商都县长胜梁 49.5MW 风电项
目,收购价格不高于 2,850 万元,最终收购价格以评估报告为准。
在上述项目推进过程中,以法律、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尽职调
查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为依据,对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项目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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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风险防控工作,确保该项目稳妥有序推进。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与北京恒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签署了《关于合作开发内蒙
古商都县长胜梁一期49.5MW风电项目的框架协议》并于2012年4月14
日披露。正式协议签署后公司将详细披露。
特此公告。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一二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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