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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鸿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高鸿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大唐高鸿数据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经 2012 年 05
月 30 日收到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690 号文核准,于 2012 年 11 月 23
日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向9家特定对象发行股份18,304万股股票,每股发行价6.12元,特定投资者均以货币资金认购。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瑞岳华验字[2012]第 0335 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1,120,204,800.00 元,扣除承销、保荐及其他费用人民币 40,770,000.00 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79,434,800.00 元。

    2012 年 11 月 29 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
7113210182600033768,存入专户项目资金 280,360,000.00 元;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01091565100120109003920,存入专户项目资金 419,874,800.00元;公司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通信”)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77010122000211049,存入专户项目资金人民币
379,200,000.00 元;2013 年 8 月 26 日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营业部开
立的专户账号为:77040122000002366,由高鸿通信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专户账号:77010122000211049 转入人民币 121,453,390.00 元,同时存入自有资金
10,000.00 元。2015 年 1 月 19 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
为:20000013601000003259152,由本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开立的专
户账号:7113210182600033768 转入人民币 130,000,000.00 元;2015 年 2 月 9 日,公司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110907057610806,由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的专户账号为 20000013601000003259152, 转入人民币77,000,000.00 元。

    截至 2019 年 4 月 3 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
7113210182600033768,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67,667,689.65 元;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 广 源 支 行 开 立 的 专 户 账 号 为 : 20000013601000003259152 , 账 户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60,312,601.34 元;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110907057610806,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已销户;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01091565100120109003920,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已销户;公司子公司大唐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立的专户账号
为:77010122000211049,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已销户;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营业部开立的专户账号为:77040122000002366,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00元,已销户。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含有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4,818,892.99 元。

    根据公司 2019 年 4 月 4 日第八届第二十五次董事会、2019 年 4 月 24 日 2019 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终止实施尚未完成投资的“企业信息化系列产品研发升级与产业化项目”和“浙江义乌建设大唐高鸿电子信息产业园”项目并将 2012 年非公开发行的剩余募集资金 123,161,398.00 元及相关利息收入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
为 7113210182600033768,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38,804.88 元;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20000013601000003259152,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已销户;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110907057610806,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已销户;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01091565100120109003920,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已销户;公司子公司大唐高
鸿 通 信 技 术 有 限 公 司 在 宁 波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北 京 分 行 开 立 的 专 户 账 号 为 :
77010122000211049,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已销户;公司在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营业部开立的专户账号为:77040122000002366,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00 元,已销户。

    本报告期投入资金总额 128,016,873.35 元,包括募集资金 123,161,398.00 元、扣除手
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4,855,475.35 元,均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累计投入资金总额1,084,290,275.35 元,其中包括募集资金 1,079,434,800.00 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4,855,475.35 元。

    同时,2012 年 12 月 2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3
年 4 月 17 日将 200,000,000.00 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3 年 5 月 14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2013 年 8 月 26 日提前归还
70,000,000.00 元,截止至 2014 年 4 月 22 日已将 400,000,000.00 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
金专户;2013 年 4 月 22 日滚动使用 40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于 2014
年 3 月 27 日全部归还 400,000,000.00 元并存入募集资金专户;2014 年 4 月 2 日滚动使用
20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已提前归
100,000,000.00元并存入募集资金专户,余款于2015年1月19日赎回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14 年 5 月 13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90,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提前归还 70,000,000.00 元,剩余资金于 2015 年 5 月 8 日前已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2015 年 4 月 28 日,同意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0,000.00 元闲置募集
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于 2016 年 4 月 26 日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5
年 5 月 2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于 2016 年 5 月 26 日
将 60,000,000.00 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016 年 4 月 30 日公司滚动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 100,0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已提前归还
100,000,000.00 元并存入募集资金专户。2016 年 6 月 3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0,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支出,为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提
供支持,于 2017 年 6 月 1 日将 60,000,000.00 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户。2018 年 4
月 8 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67,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2018 年 5 月 23 日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 60,000,000.00 元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经营活动支出,为公司生产经营资金周
转提供支持,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前将 127,000,000.00 元全部归还并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 2016 年 11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684 号文,获准
向南京庆亚贸易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27,542,993 股股份购买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鼎恒”)41.77%的股权,每股发行价格 11.60 元,购买相关资产公允价值为 319,498,718.80 元,本次收购完成后,高鸿鼎恒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3,377,775 股股份,每股发行价格 11.60 元,募集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人民币 155,182,19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093,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49,089,190.00 元,募集配套资金用于“高鸿鼎
恒智能化仓储物流平台建设项目”。上述资金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712094 号验资报告。

    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
20000013601000014190095,于 2016 年 12 月 19 日存入专户项目资金 151,982,190.00 元;
2016 年 12 月 9 日,公司子公司江苏高鸿鼎恒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鸿鼎恒”)
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20000024562600014210135,存入专户项目资金 0.00 元。

    由于公司理解上的偏差,高鸿鼎恒存在将募集资金用于支付物流费的情况,经公司研究
后,2019 年 8 月 27 日,高鸿鼎恒使用自有资金将通过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物流费
11,396,598.75 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20000013601000014190095,账户余额为 149,501,089.64元;公司子公司高鸿鼎恒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户账号为:20000024562600014210135,账户余额为 0.00 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中含有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1,250,000.00 元,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为 2,359,804.64 元。

    公司 2019 年 12 月 13 日第八届第三十七次董事会、2019 年 12 月 30 日 2019 年第九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高鸿鼎恒智能化仓储物流平台建设项目”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145,891,285.00 元及相关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源支行开立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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