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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国安: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7-26

ST国安: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ST 国安            公告编号:2023-49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集团”)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实业”)及其子公司申请不超过 10 亿元(含)借款额度,期限不超过 5 年(含),借款利率为不超过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 LPR(含),后续实际发生借款业务时,如涉及对外担保事项,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各方拟于近期签署相关协议。

  2、中信集团系国安实业控股股东,中信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四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国安实业系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国安实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3 年 7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申请借款额度的议案》,本次参会的关联董事刘灯、吕鹏、许齐、张科回避表决,其他 3 名非关联董事同意上述议案。

  事前独立董事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有关协议及相关资料后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此事项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股东大会相关事项详见《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3-52)。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中信国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7 层

  法定代表人:俞章法

  注册资本:541438.667054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控股公司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销售代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社会经济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主要股东: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31.67%,为其控股股东。

  历史沿革:国安实业成立于 2023 年 2 月 9 日,为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等
七家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设立的实体,即“新国安集团”。

  关联关系:国安实业系公司控股股东中信国安有限公司之母公司。国安实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公司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国安实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2、关联方名称: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 10 号院 1 号楼中信大厦 89-102 层

  法定代表人:朱鹤新

  注册资本:20531147.635903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境内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租赁、基金、信用卡金融类企业及相关产业、能源、交通基础设施、矿产、林木资源开发和原材料工业、机械制造、房地产开发、信息基础设施、基础电信和增值电信业务、环境保护、医药、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航空、运输、仓储、酒店、旅游业、国际贸易和国内贸易、商业、教育、出版、传媒、文化和体育、境内外工
程设计、建设、承包及分包、行业的投资业务;资产管理;资本运营;工程招标、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承包及分包、咨询服务行业;对外派遣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进出口业务;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社区服务、信息即时交互服务和信息保护和加工处理服务)。

  历史沿革: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2 年 9 月 15 日,原名中国国际
信托投资公司,2002 年进行体制改革,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成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2011 年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整体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信集团),并发起设立了中国中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信股份)。2014 年 8 月,中信集团将中信股份 100%股权注入香港上市公司中信泰富,实现了境外整体上市。

  关联关系:中信集团系国安实业控股股东,中信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四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经公司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现中信集团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名称和类别:向关联方申请借款额度

  交易标的:本次交易标的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借款额度的本金及对应的利息部分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以公开的市场利率为依据,借款利率为不超过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 LPR(含)。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不超过 10 亿元额度(含)。

  2、借款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3、借款利率:不超过实际签订借款合同日同期 LPR(含)

  4、提供抵质押:后续实际发生借款业务时,如涉及对外担保事项,将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考虑,在公司受信贷政策影响融资受限的情况下,公司获得该笔借款有利于缓解公司流动性紧张的局面、减轻债务压力,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信集团及其子公司、国安实业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 44841 万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涉及的关联交易通知了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文件后,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认真审核公司提供的有关协议及相关资料后认为:该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合规。

    九、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书面文件

  3、独立董事意见

  4、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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