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24-55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案件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民诉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目前处于
一审尚未开庭阶段。
2. 公司在本次诉讼案件中均为被告人。
3. 本次诉讼金额合计为 26,413,435.52 元。
4. 本案对公司实际损益影响最终以法院判决及年度审
计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近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三中
院”)陆续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件,多个股
民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之诉,新增金额合计为
26,413,435.52 元。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1. 案由
本案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2. 本案基本情况
公司近期收到北京三中院陆续送达的《民事起诉状》等相关法律文件,多个股民向公司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之诉,请求法院判令公司赔偿其投资损失,并承担案件全部诉讼费用。截至目前,上述案件已立案,尚未开庭审理。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以公司或子公司为被告的诉讼、仲裁事项累计金额为 108,813,604.30元,主要为证券虚假陈诉责任纠纷及劳动争议等案件。
除上述外,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1. 针对上述诉讼,公司将积极应对,通过法律途径,
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及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2.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前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