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0838 证券简称:财信发展 公告编号: 2017-147
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100%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交易标的: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
瀚渝”) 100%股权
2、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3、本次向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财信环境”)
购买重庆瀚渝 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交易概述
1、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发展”、 “上
市公司”) 拟与财信环境签署《股权收购协议》,约定以 30,986.57 万
元的交易价格收购财信环境持有的重庆瀚渝 100%股权。
2、 本次收购的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
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为基础协商确定。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7 年 7 月 31 日, 重庆瀚渝净资产账面值为 28,593.27 万元,资产
基础法评估值为 30,986.57 万元,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交易价格为
人民币 30,986.57 万元。
3、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三十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彭陵江先生、周永才先生、鲜先念先生、李
启国先生、安华先生、李孟先生在审议本议案时进行了回避表决,具
体表决情况详见同日披露的《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事项发
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4、 本次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持有重庆瀚渝 100%股权,重庆
瀚渝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方财信环境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8月14日
法定代表人 李启国
注册资本 16,580.00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滨河东路209号附1-3号
公司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226051727218Y
经营范围
从事环保“三废”治理及相关配套设施运营管理;市政公
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环保设备的研发、生产、销售;
环境工程、环保处理技术的设计、开发和咨询服务;可
再生能源相关技术研发、推广应用;节能项目及合同能
源管理;节能环保产品的开发、销售;销售建筑、装饰
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原料、建筑五金、
电器机械及器材、交电。【以上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
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需前置审批或备案的,取得
审批或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财信环境的股权及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财信环境的控股股东为重庆市财信环保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人为自然人卢生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
定,财信环境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三、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22 日
法定代表人 李启国
注册资本 28,600.00 万元
注册地址 重庆市大足区邮亭镇工业园区 A19-01-01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00111083084691L
经营范围
资源再生及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资源利用;
其它工业废物的综合利用;环保“三废”治理及相关配套设
施运营管理;再生资源产品的销售;废弃电子产品及五金
交电的回收、拆解及资源利用;环保产品、高新技术产品
设计、开发;环保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环保设备、五
金、交电、建筑材料、日用百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经
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规定应取
得行政许可的,在取得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
2、 标的公司的经营情况
重庆瀚渝定位于为工业企业提供危险废弃物处理综合解决方案。
公司在重庆市双桥经济开发区建有“环保资源化再生利用及处理工程
项目”,具备年处理 10 大类约 5.9 万吨危险废弃物的能力。
目前该项目正处于试运行状态,未来公司将基于该危险废弃物处
理基地开展危废处理业务,即公司从电镀企业、机械加工、医药化工、
电子信息企业等企业回收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
行资源化处理和无害化处置。其中,资源化处理的危险废弃物主要包
括蚀刻液、退锡废液、废线路板及边角料、含铜污泥、含镍污泥、废
矿物油等,公司对采购的可资源化处理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技术处理,
提取有价物质作为产品进行销售;无害化处置的危险废弃物主要包括
废酸、废液及有机废水等,公司通过向相关客户收取处置费用对危险
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置。
3、 收购前后股权结构
本次收购前,重庆瀚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财信环境 28,600.00 100.00
合计 28,600.00 100.00
本次收购完成后,重庆瀚渝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
1 财信发展 28,600.00 100.00
合计 28,600.00 100.00
4、 标的公司的财务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重庆瀚渝 2016 年、
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 重庆瀚渝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经审计):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 年 7 月 3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合计 52,033.79 24,315.55
负债合计 23,440.52 21,719.69
所有者权益合计 28,593.27 2,595.86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合计 28,593.27 2,595.86
注:财信环境于 2017 年 7 月对重庆瀚渝增资 26,100.00 万元,大幅提升了重庆瀚渝的
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
重庆瀚渝目前正处于试运行阶段,尚未实现盈利。
四、 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收购的交易价格根据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以 2017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出具的同
致信德评报字( 2017)第 A0285 号《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
司拟股权收购所涉及重庆瀚渝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资产评估报告书》中的评估价值为依据,重庆瀚渝净资产账面值为
28,593.27 万元,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30,986.57 万元,经双方协商一
致后确认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0,986.57 万元。 具体评估情况如下:
( 1)收益法评估结论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28,593.27 万元,收益法评估值为
31,161.53 万元,较其账面值增值 2,568.26 万元, 增值率为 8.98%。
( 2)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 28,593.27 万元, 资产基础法评估值为
30,986.57 万元,较其账面值增值 2,393.30 万元,增值率为 8.37%。
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存在差异的原因是考虑的角度不同,收益法
评估是从企业未来获利能力角度考虑的,反映的是企业各项资产的综
合获利能力,而资产基础法主要是以被评估企业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
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
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在两种不同价值标准前提下,会产生一定的
差异。
截至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已经开始试营运,根据企业的经营竞
争优势及市场需求等因素,未来经营收益及风险均可预测,但是企业
正常经营中的获利能力会经常受到其他宏观经济、市场竞争、政府控
制以及资产的有效使用等多种条件的影响,且被评估单位业务还没步
入稳定经营期,据评估人员现场了解,该公司的每年可处理的危废物
资数量,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严格限制并在获批后尚可进行,因此本
次评估对企业价值的估算,仅依靠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生产能力进行测
算,其现金流的稳定性、可靠性有所不足,因此会使得本次评估最终
选择的收益法的结论的影响因素会很多;因此本次评估中选用资产基
础法作为最终评估结果。
鉴于以上原因,本次选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即:
截止评估基准日,重庆瀚渝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30,986.57 万元。
五、《股权收购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协议签署双方
收购方:财信国兴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方:重庆财信环境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2、收购对象及收购对象的价值确认
( 1) 收购对象为出售方持有的标的公司重庆瀚渝 100%的股权。
( 2) 双方一致确认, 以收购方聘请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
机构即同致信德(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收购对象评估后的价值
为基础,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认交易价格为人民币 30,986.57 万元。
3、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在交割日后的 180 个工作日内, 收购方应将前款所述
股权收购的对价分期支付至出售方指定银行账户。具体分期付款方式
为:
( 1)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定金 200 万元;
( 2) 双方完成目标公司 100%股权变更过户手续后 10 个工作日
内支付至 1,000 万元;
( 3)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180 个工作日内付清全款。
4、 交割及其效力
双方同意,在实施本协议项下交割之前,下列先决条件应已全部
成就或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被双方以书面形式放弃/豁免:
( 1)各项协议生效条件已经满足;
( 2)本次股权收购已经获得涉及本项交易实施所需取得的有关
第三方的批准、授权、核准、备案。
双方同意,在双方办理完毕交割手续后,收购方支付出售方标的
公司股权收购对价。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所述交割日起,出售方持有的标的公司股权
以及与其有关的出售方全部权利、义务、利益、风险等随标的公司股
权一并转移予收购方。
5、声明与保证
双方均向本协议之对方作出如下声明与保证:
作为本协议一方当事人,具有并拥有必要的权利和授权签署本协
议并依约履行本协议项下之各项义务;
其履行本协议及与本协议相关之文件所约定的义务,不会违反中
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亦不会违反对其有约束力的任何
其他合同、协议或书面安排。
收购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就本次股权收购已履行了所需要且合
法的内部审批程序、获得了所需要的内部批准文件,签署、履行本协
议及相关文件不会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的任何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及其他协议、合同的约定。
出售方进一步声明与保证:
出售方对标的公司重庆瀚渝 100%的股权拥有合法、有效且完整
的处分权,该等股权无任何抵押、质押、留置、其他担保或其它第三
者权益,亦不存在正在进行或可能发生的所有权争议及司法查封、扣
押、冻结等使该等股权所有权转移受到限制的情形;
出售方承诺,自本协议签署日起至股权交割日止,不为任何不利
于收购方处置标的公司资产的行为或以标的公司股权和资产为第三
方提供债务保证或担保;妥善管理运营标的公司,保证标的公司的正
常经营并不发生任何不当减损;保持标的公司的产权及有关业务、组
织结构的完整性,以便在股权交割时标的公司良好的商誉和业务的连
续性不会受到破坏。
6、 过渡期安排
经双方确认,自评估基准日至标的公司股权交割日之间为过渡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