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35 证券简称:*ST 长动 公告编号:202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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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向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通过接受表决权委托获得公司实际控制权,为公司的关联方,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拟关联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 2021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拟关联借款额度 1 亿元为预计金额,非实际发生额。借款额度有效期为 12
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分多笔循环滚动使用。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拟向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目前的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经营及重整工作正常开展,公司拟向实际控制人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借款额度有效期为 12 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分多笔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实际控制人实际融资成本,但任何一笔借款的利率不得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
的金融机构同期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的 50%,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
2、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
(1)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向全体董事通报了关联交易有关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应当回避表决的关联董事。
(2)董事会表决情况: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
时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交易按照预计金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4)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如相关交易金额超出预计总金额,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超出部分及时履行审批程序。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名称: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史曜瑜;
(3)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5)住所:山西省运城市河津市樊村镇干涧村;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约为 43,007 万元,
净资产约为 10,408 万元,营业总收入为 0 万元,净利润约为 361 万元。上述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说明: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3、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付到期债务等;
3、借款额度有效期: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4、借款利率:参照银行等金融机构同期贷款利率水平及实际控制人山西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实际融资成本,由双方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协商确定;
5、抵押及担保措施:无;
6、协议的生效条件:借款协议由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完成各方应尽的审批程序后生效,至双方义务履行完毕后失效;
7、授权事项: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内,具体办理业务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利率综合考虑了公司近期融资安排、市场利率走势等因素,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际使用天数计息,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公允的原则,符合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借款系公司根据当前的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而定,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仔细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当前的融资状况及近期的资金需求的汇报,并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有关本次关联交易的资料,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因公司生产经营及推进重整工作需要而发生,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此外,本次关联交易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
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向振兴生物药业有限公司借款系公司经营发展所需,有利于公司及时充实流动资金,降低流动性风险,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借款用途合理,有利于公司现金流的运转,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按照预计金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及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城国际动漫游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