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唯科终端技术(东莞)有限公司 30%股权并向其增资的事宜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音通信有限公司收购深圳市天珑移动技术有限公司持有的唯科终端技术(东莞)有限公司 30%股权并向其增资的事项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及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收购及增资事项。
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肖幼美、熊明华、陈玉明
2021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