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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声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02

超声电子: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823  证券简称:超声电子 公告编号:2020-003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汕头超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于 2020 年 3 月 20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给董事会成员,并电话确认。
会议于2020年3月31 日上午在本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其中董事陈国英、王铁林、李业、李映照、沈忆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3 位监事及董秘、财务总监列席审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了一系列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格式,按相关规定,我司需变更原有会计政策,分别在 2019 年度、2020 年度起执行这部分新颁布或修订的会计准则、财务报表格式,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2017 年 3 月 31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三项金融工具会计
准则;2017 年 5 月 2 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以上四项合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

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
境内上市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
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据此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涉及的项目包括:对上述新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所规定的金融资产的分类、计量及列报。

  2、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
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财政部于 2019 年9 月 19 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下称“《修订通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修订通知》,编制 2019 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列示格式和部分项目填列口径产生影响,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没有重大影响。
  3、 2017 年 7 月 5 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
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据此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
施行上述新收入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前述第 1 项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和颁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主要变更
内容如下:

    (1)、以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同时明确了该三类资产的确认和计量原则,金融工具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2)、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期损失法”;

    (3)、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4)、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比较财务报表列报的信息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须调整。首日执行新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不重溯2018 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同时,由于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采用新金融工具准则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其对公司 2019 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也无重大影响。

  2、前述第 2 项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


  (1)合并资产负债表

    ①将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三个行项目。

    ②将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分拆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两个行项目。

    ③“递延收益”项目中摊销期限只剩一年或不足一年的,不再归类为流动负债,仍在该项目中填列。

    ④在原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增加“专项储备”行项目。

  (2)合并利润表

    ①在原“投资收益”行项目下增加了“其中: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行项目。

    ②将原“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③将原“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行项目的列报行次进行了调整。

    ④ “研发费用”项目,补充了计入管理费用的自行开发无形资
产的摊销。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删除了原“为交易目的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等行项目。

  (4)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在原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增加“专项储备”列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影响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除上述项目变动影响外,对公司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及净利润无影响。

    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的会计处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对于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收入确认和计量给出了明确规定。

    公司需按规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按照新收
入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将根据首次执行新收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预计执行新收入准则不会导致公司收入确认方式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当期及前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均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按照新收入准则进行列报和披露,资产负债表增加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项目。

    独立董事李业、李映照、沈忆勇发表意见: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会计政策变更。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二、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 2019 年度末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建工程等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分析测试,对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在
建工程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公司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应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本期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总额 12,808,844.05 元,其中坏账准备计提 1,721,145.58 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11,087,598.47,故报告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实际影响为本年度利润总额减少 12,808,844.05 元。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三、关于公司核销坏账损失的报告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有应收账款因欠款单位破产清算,应收账款经多次催收而无法收回,合计 1,743,116.34 元。

  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 1,743,116.34 元作为财产损失处理,冲销已提坏账准备 1,743,116.34 元,本次核销坏账损失不影响本年度利润总额。

    独立董事李业、李映照、沈忆勇发表意见:本次核销依据充分、内容合理,程序合法、合规,一致同意上述核销事项。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四、公司 2019 年度董事会报告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认真推进会议议案的有效实施,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顺利开展。详见《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的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此报告尚须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五、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计,财务情况如下:

  1、经营业绩

  2019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4,841,691,224.99 元,比 2018 年减
少 2.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303,090,628.39 元,比2018年增加 12.32%。

  2、资产结构情况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为 5,709,305,579.29 元,比
2018 年末增加 5.11%;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3,535,524,525.85 元,比 2018 年末增加 6.70%。

  3、主要财务指标

  按 2019 年末总股本 53,696.60 万股计算,基本每股收益 0.5645
元,稀释每股收益 0.564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6.5843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8.85%。

  此报告尚须提交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表决情况:9 票同意,获得全票通过。

    六、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9 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303,090,628.39元,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金 18,587,392.36 元,控股子公司(中外合资企业)按税后利润提取 10%的职工福利及奖励基金 25,188,518.51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11,468,710.80 元,减去已分配股利 53,696,600.00 元后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17,086,828.32 元。

  本年度拟以现存股本 536,966,000 股为基数, 每 10 股派送现金
1.00 元(含税),共送出 53,696,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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