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18 证券简称:航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3 月 2 日以邮
件方式发出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12 日在武汉市中
信泰富大厦 38 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现有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参会董事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结果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蔡卫东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16)及《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15)。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公司《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3 年经营的实际
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编号:2024-017)。
(三)审议公司《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四)审议《关于 2024 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4 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 8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额度以公司与相关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相关授信业务,其所签署的各项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承诺书和一切与上述业务有关的文件,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和法律责任概由本公司承担。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综合授信额度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子公司航锦(武汉)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航锦锦西氯碱化工有限公司、长沙韶光半导体有限公司、威科电子模块(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中电华星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导航与位置服务工业技术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出于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需要,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为上述六家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79.7 亿元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
保额度分别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20 亿元、8 亿元、1 亿元、5000 万元、2000
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资金管理部门办理与本次担保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经办签署《担保协议》、《保证协议书》及与之相关的其它事项。授权期限为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
日止。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六)审议《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负责为公司提供各项审计及相关服务。
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 2024 年度审计费用事宜,并与大信会所签署相关协议,聘用期限一年,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关于公司董事薪酬或津贴标准的议案》
表决情况:全体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
议。
决议内容: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状况,拟定独立董事在2024年的津贴为每人100,000元(含税)。其余非独立董事(除董事长外)不在公司取酬。董事长薪酬参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定,详见《2023 年年度报告》。
(八)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拟使用委托理财作为资金管理工具,为公司积累和留存部分
资金,委托理财授权额度为不超过 10 亿元(含 10 亿元),期限为自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理财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最
终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以达到加强控制,降低风险的目标。详见公 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22)。
(九)审议《关于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具体薪酬详见公 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报酬情况。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4 年 4 月 3 日(星期三)下午 14:00 时召开
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24)。
(十一)《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保障子公司业务运营的资金需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拟继续向二级子公司泓林微电子(昆山)有限公司、武汉导航与位置服 务工业技术研究院、三级子公司深圳威科射频技术有限公司分别提供不超过 1,500 万元、1,000 万元、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对下属企业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十二)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基 础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关表述。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修改公 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
(十三)审议《关于预计 2024 年与关联方日常存贷款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姚可、董军、王明、
李燕辉、刘树武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非关联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拟与关联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武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开展存贷款业务,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 50,000 万元,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 100,000 万元,额度期限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预计 2024 年与关联方日常存贷款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独立董事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非独立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 2023 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审议和评估,
认为独立董事尽职尽责,不存在影响其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独立性的自查报告和《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述职。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十五)审议《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姚可、董军、王明、
李燕辉、刘树武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经与会非关联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
决议内容:公司拟与关联方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为公司积累和留存部分资金,委托理财授权额度为不超过 5 亿元(含 5 亿元),期限为自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理财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最终决策权并签署相关的协议及文件,以达到加强控制,降低风险的目标。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委托理财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一致表决通过了本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4-032)。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