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 *ST银河 公告编号:2022-067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生物”)于2021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辛集皮革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辛集皮革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阳银行”)、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地合明”)的债权转让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债权转让的通知及催款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6)),辛集皮革城向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准许拍卖、变卖公司名下的抵押物(三宗土地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认为案涉债权二次流转,流转环节法律关系是否清晰、债权是否重复转让等问题需要实体审理查明,驳回申请人辛集皮革城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7))。辛集皮革城不服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向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主要内容如下:
1、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辛集皮革城有限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49,742,097.31元、利息人民币7,250元及截至2022年3月10日的罚息人民币9,049,762.56元(自2022年3月11日起的罚息以未还本金49,742,097.31元为基数按罚息年利率7.83%标准计算至本金付清之日止);
2、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辛集皮革城有限公司违约金人民币149,994.41元及律师费人民币100,000元;
3、原告辛集皮革城有限公司对被告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登记证号为N北房他证2016字第012967号项下的抵押物享有抵押权,有权以该抵押物折价或拍卖、变卖所得价款在上述债权范围内优先受偿;
4、驳回原告辛集皮革城有限公司其余诉讼请求。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风险提示
1、关于公司与辛集皮革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已作出一审判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判决书尚未生效,公司将向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和判决结果计提相关利息及费用,预计减少公司本期利润和净资产。
2、由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自2022年5月6日起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22年9月1日收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2022)桂05破申15号,申请人上海杨站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的法定债务为由申请公司破产清算。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公司能否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被法院受理,公司将进入破产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最终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9月2日披露的《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66)。
4、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 备查文件
1、《(2022)黔 0103 民初 6539 号民事判决书》。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