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ST银河 公告编号:2022-066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被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日收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2022)桂05破申15号],申请人上海杨站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的法定债务为由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公司将继续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公司能否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被法院受理,公司将进入破产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最终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的规定,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目前该案件处在破产申请阶段,法院尚未正式受理。
一、债权人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情况概述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河生物”或“被申请人”)于2022年9月1日收到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通知书》[(2022)桂05破申15号)],主要内容如下:申请人上海杨站物流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站物流”)以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的法定债务为由向本院申请对你公司进行破产清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你公司对申请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一)申请人基本情况
名称:上海杨站物流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尚晓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756960941L
成立日期:2003年11月24日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住所:上海市松江区小昆山镇崇南路6号1号房-044
经营范围:仓储服务(限分支经营)。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申请人与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
(二)申请人对公司债权的基本情况
申请人(杨站物流)称:2020年10月29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上海洪皓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洪皓公司”)与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银河生物、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星公司”)等企业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9沪01民初264号)作出判决,判决银河集团向洪皓公司返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1亿元并支付利息,被告银河生物与永星公司对银河集团不能清偿部分的二分之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银河生物不服,向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1年6月10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本案作出终审判决,驳回银河生物上诉,维持原判。
2021年6月15日,洪皓公司与申请人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其基于前述民事判决书确认的对银河集团、银河生物、永星公司所享有的债权及担保权益一并转让给申请人。
2021年7月2日,申请人作为债权受让人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案号:2021沪01执1248号),在执行过程中,因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执行法院于2021年9月26日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2022年6月9日,杨站物流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三)关于该诉讼的披露情况及风险提示
公司于2019年12月3日、2020年11月5日、2021年6月8日披露了上海洪皓与各被
告合同纠纷案件的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19-089、2020-084、2021-076)。
二、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50019935485XA
成立日期:1993年6月20日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北海市西藏路银河软件科技园专家创业区1号
经营范围:肿瘤免疫治疗、细胞治疗及存储、基因检测、药物筛选、抗体平台、个体化治疗、移动医疗等生物技术、生物医学工程类技术的研发以及相关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对生物生化制品、生物药物、癌症疫苗、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生产、研发项目的投资,对高科技项目投资、管理及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对医院的投资与经营管理的服务(不含经营,不得从事医疗诊治活动);变压器设备、电子元器件、电力系统自动化软件设备及高低压开关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科技产品开发,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备品备件、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商品除外),开展本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合作生产及“三来一补”业务,自有房地产经营管理(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生产经营情况: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1年度 2022年半年度
总资产(元) 1,736,231,019.72 1,749,173,037.58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885,574,959.04 -911,747,036.55
资产(元)
营业收入(元) 1,144,065,912.73 779,776,367.87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62,324,537.08 -6,006,435.58
三、事件影响及董事会意见
1、根据法院判决文件,本次破产申请涉及的债务金额为银河集团应返还上海洪皓借款本金1.1亿及利息而不能偿还部分的二分之一。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与债权人、法院等进行沟通,争取尽早消除不良影响,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2、申请人的申请能否被法院裁定受理,以及公司能否被法院裁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及时间尚存在不确定。若公司破产清算申请被法院受理,公司将进入破产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七)项的规定“法院依法受理公司重整、和解和破产清算申请”,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最终被法院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4.17条的规定,公司股票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由于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公司因存在未履行内部审批及相关审议程序对外担保、控股股东资金占用等情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截止目前上述情形尚未消除,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目前该案件处在破产申请阶段,法院尚未正式受理。公司将积极关注事件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2022)桂05破申15号》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