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160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
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2 日以通讯
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5 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5 人,监事、高管列席
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匡志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以投 票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市场环境及公司未来将植根以“能源”为导向的民生 环境服务产业的战略规划,公司全资子公司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将其持有的厦门十方圆通生物能源有限公司 55%的股权、抚顺十方生物能源 有限公司 100%股权、郑州新冠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深圳市新中
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转让价格分别为 825 万元、311 万元、2234 万元、共计
3370 万元。
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出售下属公司股权的公告》。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终止委托管理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终止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北控清洁热力有限公司与公司签订《北控清洁热力有 限公司与四川金宇汽车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将其公司经营管 理权和其持有的各存量项目经营相关的管理权利委托给公司管理并固定支付人
民币 300 万元/年的托管费用。
现基于双方战略调整及保障 2021 年至 2022 年供暖季经营决策完整有序推
进,保证供暖质量,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签署《终止委托管理协议书》,同意提 前解除原协议并终止公司对北控热力及其控制的全部项目公司的委托管理。
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终止委托管理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终止的公告》。
关联董事王凯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签署设备安装调试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0 年6月1日,公司与吉林北控能慧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北控”)签署《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电锅炉调峰辅助服务项目成套系统集成设备采购合同》以及该合同之补充协议,该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采购协议约定由公司向吉林北控供应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电锅炉调峰辅助服务项目成套系统集成设备。
鉴于采购协议项下系统设备已完成供货,吉林北控承包的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白城发电公司电锅炉调峰辅助服务项目已进入投产试运营阶段。现该项目系统设备需进行调试以及为后续投入运行准备相关设备配件,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由公司为吉林北控提供设备调试、系统维修优化服务,以及设备配件供应,就上述服务及设备供应吉林北控应向公司支付价款共计人民币 1800 万元。
具体内容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签署设备安装调试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董事王凯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