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149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宋玉飞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清环能”)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宋玉飞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北清环能股份的通
知》。因个人资金需求,宋玉飞先生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
减持公司股份 13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 0.0535%)。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总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宋玉飞 大宗交易 2021-11-15 19.92 130,000 0.0535%
合计 19.92 130,000 0.0535%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情况 减持后持有情况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880,000 0.3623% 750,000 0.3088%
宋玉飞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220,000 0.0906% 90,000 0.0371%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660,000 0.2717% 660,000 0.2717%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宋玉飞先生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再买入本公 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本公司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 让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公告日,宋玉飞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 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2、宋玉飞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宋玉飞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架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