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3 证券简称:北清环能 公告编号:2021-143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大宗交易
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股东王凯军、谢欣、甘海南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清环能”)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收到董事王凯军先生、总裁谢欣先生、副总裁甘海南先生出具的《关 于减持北清环能股份的通知》。因个人资金需求,王凯军先生、谢欣先生、甘海
南先生于 2021 年 10 月 20 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02.2673 万股
(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0.8327%)。现将相关情况披露如下:
一、本次股份减持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份占总
(元/股) (股) 股本的比例
王凯军 大宗交易 2021-10-20 17.14 405,173 0.1668%
谢欣 大宗交易 2021-10-20 17.14 317,500 0.1307%
甘海南 大宗交易 2021-10-20 17.14 1,300,000 0.5352%
合计 17.14 2,022,673 0.8327%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减持前持有情况 减持后持有情况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数 1,620,693 0.6672% 1,215,520 0.5004%
王凯军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05,173 0.1668% 0 0%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1,215,520 0.5004% 1,215,520 0.5004%
合计持有股数 1,270,000 0.5228% 952,500 0.3921%
谢欣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17,500 0.1307% 0 0%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952,500 0.3921% 952,500 0.3921%
合计持有股数 7,434,167 3.0604% 6,134,167 2.5252%
甘海南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858,542 0.7651% 558,542 0.2299%
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 5,575,625 2.2953% 5,575,625 2.2953%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凯军先生、谢欣先生、甘海南先生曾作出关于股票锁定的承诺:承诺在其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并且在卖出后
六个月内不得再买入本公司的股份,买入后六个月内不得再行卖出本公司的股份。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本公司的股份。
甘海南先生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相关承诺:其因该次交易取得的北清环能新增股份,若其对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时间超过 12 个月的,则因该次发行而取得的北清环能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若其对标的资产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 12 个月的,则因该次交易而取得的北清环能股份自上市之日起36 个月内不得交易或转让(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除上述承诺外,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北清环能新增股份按照下述安排分期解锁:如北控十方(山东)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山东十方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控十方”)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为正且其持有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或北控十方 2020 年度实现净利润虽为负,但其已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履行完毕本期业绩补偿义务且其持有的股份上市满 12 个月的,则本期可转让或交易不超过其持有的全部股份的 34%。
截至本公告日,王凯军先生、谢欣先生、甘海南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
2、王凯军先生、谢欣先生、甘海南先生本次减持没有违反股份锁定承诺,且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未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3、根据有关规定,本次大宗交易无需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的情况。
4、王凯军先生、谢欣先生、甘海南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不会对公司治理架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北清环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0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