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一汽解放 股票代码:000800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号国贸大厦 2座 27层及 28层)
二〇二四年十月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全体董事签名:
吴碧磊 李 胜 王 浩
刘延昌 邓为工 陈 华
韩方明 毛志宏 董中浪
全体监事签名:
李颖 许海根 王立君
段英慧
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于长信 季一志 王建宇
王建勋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 10月 11日
目 录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2
目 录......3
释 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5
二、本次发行概要......7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11
四、本次发行相关机构情况......19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21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对比......21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22
第三节 主承销商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4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24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24
第四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26
第五节 有关中介机构的声明......27
第六节 备查文件......32
一、备查文件......32
二、查询地点......32
三、查询时间......32
释 义
在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公司、上 指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市公司、一汽解放
本次发行、本次向 指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A 股 指 在境内上市的、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本 发 行 情 况 报 告 指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书、本报告书 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登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中金公司、保荐人
(主承销商)、主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商
发行人律师 指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
《发行方案》 指 《一汽解放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向特 定对象发 行股票发 行与承销
方案》
《募集说明书》 指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
票募集说明书》
《认购邀请书》 指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书》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
《申购报价单》 指 书》之附件 一: 一汽解放 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
票申购报价单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实施细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
《注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
《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 指 《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发行人已履行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1、2023 年 6 月 19 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23 年 7 月 13 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职责主体一汽集团出具《关于一
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有关事项的批复》(中国一汽发[2023]96号),同意发行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3、2023年 7月 18日,发行人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4、2024年 6月 3日,发行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延长<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延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授权期限的议案》。
5、2024年 6月 19日,发行人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延长<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限的议案》《关于延长<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具体事项的议案>授权期限的议案》。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监管部门注册程序
2023 年 10 月 12 日,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了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申请文件的审核,认为发行人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024年 6月 21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同意一汽解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972 号),同意发行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一汽解
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申购资金总额实收情况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110C000356号)。经审验,截至 2024年 10月 9日止,中金公司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已收到认购对象缴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999,999,995.40元。
2024 年 10 月 10 日,中金公司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费
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本次指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内。
2024 年 10 月 10 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一汽解
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4)第 110C000357号)。经审
验,截至 2024 年 10 月 10 日止,公司实际已向 9 名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298,507,462 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1,999,999,995.4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2,186,599.36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7,813,396.04 元,其中:股本人民币 298,507,462.00 元,资本公积人民币1,699,305,934.04元。
(四)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手续将尽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股。
(二)发行数量
根据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深交所报送的《发行方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募集说明书》中的“不超过 371,330.31 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00,00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根据经调整后的募集资金上限 200,000.00 万
元除以发行底价 6.23 元/股(对于不足 1 股的余股按照向下取整的原则处理)计算得到发行股数不超过 321,027,287 股;同时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
前公司总股本的 15%,即不超过 693,579,557 股,两者孰低为 321,027,287 股,
因此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数上限为 321,027,287股。
根据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本次发行价格为 6.70 元/股,发行股票的数量
为 298,507,462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的最高发行数量,且超过《发行方案》中规定的拟发行股票数量上限的 70%。(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即 2024年 9月 25日(T-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