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简称:17 凯撒 03 债券代码:112532.SZ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12 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关于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发行主体: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名称: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发行规模:7 亿元。
债券余额:1.00 亿元。
债券期限:5 年期,附 2020 年 6 月 16 日、2020 年 11 月 30 日发行人调整票
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首日与起息日:本期债券发行首日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本期债券起息
日为 2017 年 6 月 16 日。
付息日:存续期每年的 6 月 16 日,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选择回售的,2020
年 11 月 30 日为 2020 年 6 月 16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9 日期间利息的付息日(如
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到期日:2022 年 6 月 1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
日)。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等有息负债和补充流动资金,调整负债结构。
二、重大事项
发行人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披露公告,发行人与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众信旅游”)筹划由发行人通过向众信旅游全体股东发行 A 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以下简称“本次合并”)并发行 A 股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合并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0 年修订)》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合并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
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发行人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换股吸收合并众信旅游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涉及环节较多,且受新冠肺炎疫情以及本次交易的市场环境变化影响,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面临较大不确定性风险。为切实维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审慎研究并与交易各方友好协商,交易双方共同决定终止本次交易事项。
三、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根据发行人反馈,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是公司在充分考虑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本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之盖章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