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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撒旅业:关于召开“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

公告日期:2020-06-04

凯撒旅业:关于召开“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 PDF查看PDF原文

            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
 任。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主承销商,根据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凯撒旅
业”或“发行人”)提案要求,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发布了《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召开“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根据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现就召集“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相关事项发布补充通知如下:

    一、增加通讯表决方式

  鉴于本期债券持有人较为分散,部分债券持有人对网络投票操作较为陌生,特在原网络投票的基础上,增加通讯方式进行参会或表决。通讯方式为邮件方式。通讯方式接收参会登记材料以及表决票的相关信息如下:

  请最晚于 2020 年 6 月 11 日下午 15:00 之前将本补充通知第二部分的参会
登记材料及附件 2 的表决票邮件发送至会议召集人的如下地址(以会议召集人指定的邮箱收到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或未按如下邮件地址发送的,视为未出席本次会议,无表决权。


  邮箱:sunkang@csc.com.cn 或 zhanghuicqcx@csc.com.cn

  邮件标题应写明“债券持有人名称+17 凯撒 03 参会登记材料及表决票”。

  同时,请最晚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以可靠的快递公司将本补充通知第二部分
的参会登记材料及附件 2 的表决票原件送达至会议召集人的如下地址。

  收件人:孙康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二号凯恒中心 B 座二层中信建投证券

  收件人联系方式:13051191219

  快递单上需明确:寄件人全称(与债券持有人名称一致)、联系电话、地址,以及备注“17 凯撒 03 参会登记材料及表决票”。

  特别提示:采用通讯方式进行参会或表决是对网络投票的补充,只针对于无法参与网络投票的债券持有人,不允许滥用投票途径;如存在个别债券持有人通讯方式表决和网络表决结果不一致时,以网络表决结果为准。

  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应自行承担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差旅费、邮寄费等费用。

    二、通讯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参会登记材料及表决办法

  (一)通讯参会需提交的参会登记材料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参会表决(签署表决票)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单位介绍信);由委托代理人参会表决(签署表决票)的,需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3)、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参会表决(签署表决票)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负责人证明书或单位介绍信);
由委托代理人参会表决(签署表决票)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负责人证明书或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3)、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参会表决(签署表决票)的,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名);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交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件 3)、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委托人签名);

  书面材料应载明债券持有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债权登记日所持有“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张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若债券持有人提交的参会资料不全的,将导致其参会资格无法被确认,视为未出席,不享有表决权。

  (二)表决事项

  1.债券持有人通过通讯方式参会,除提交前述参会登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本补充通知附件 2 的表决票。

  2.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次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3.每一张未偿还“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有一票表决权。

  三、新增议案

  根据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1 日提交的关于《凯撒同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临时提案》,特增加补充临时议案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一同审议。

  增加议案为:议案 3、关于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
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债券本息分期兑付方案、增信措施、债券持有人
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议案。增加本临时议案后,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事项及对应提案编码如下: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编码

                                                                  可以投票

1.00  《关于修改<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  √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2.00  《关于债券持有人声明是否无表决权的特别议案》            √

3.00  《关于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  √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回售债券本息分期兑付方案、增信措施、债券

      持有人回售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议案》

  议案 3 全文参见附件 1。

  本补充通知未涉及事项,仍以召集人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发布的《凯撒同盛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0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议案三:
关于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回售债券本息分期兑付方案、增信措施、债券持有人回
        售选择权、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的议案

    特别提示:“17 凯撒 03”的回售登记于 2020 年 5 月 7 日结束,根据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17 凯撒 03”登记回售数量为5,920,790 张,回售金额为 592,079,000.00 元(不含利息),剩余未回售金额为107,921,000.00 元。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公司主营的境外旅游和配餐业务开展受到全面影响,严重影响了公司现金流入,导致全额兑付“17 凯撒 03”回售本金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障债券持有人利益,公司拟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兑付本
次确认回售的“17 凯撒 03”债券持有人部分本金,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利息支付

  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全额支付本期利息。

  2、回售债券本金分期兑付

  (1)发行人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兑付本次债券回售债券本金的 40%;本次
债券回售债券剩余 60%本金的兑付日由 2020 年 6 月 16 日调整至 2020 年 11 月
30 日,到期后一次性还本付息。延长期间的利息按照本议案中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息权后的新利息 8.5%计算。

  (2)已提交回售申请的债券持有人可在指定时间内撤销本次回售申请,并配合出具撤销申请文件原件寄送受托管理人,恢复相关公司债券的二级市场交易,具体撤销申请材料请参考附件 4;回售申请未撤销的,相关回售申请人所持有的公司债券将被自动锁定至调整后的兑付日,在此期间,相关公司债券不得进行二级市场交易,也不享有本议案第 4 条所约定的持有人回售选择权。

  3、为提高持有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的收益,现提高“17 凯撒 03”的票面利率,即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票面利率自 2020 年 6 月 16 日后调整为 8.5%。

  4、为促使发行人尽快偿还本期债券,本期债券增加一次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上述权利申报开始时点为:2020 年 11 月
30 日前的 15 个交易日,即 2020 年 11 月 10 日。(本条不适用于本议案第 2 条第
(2)款未配合提供撤销债券回售材料的持有人)增加选择权具体情况如下:
    ①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在 2020 年 11 月 10 日调整
本次债券在 2020 年 11 月 30 日后的票面利率。即发行人将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
前的 15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②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次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次债券。2020 年 11 月 30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③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次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次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本次增加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以及债券持有人回售选择权相关条款不改变本次债券发行人和投资人已行使的相关权力。对于未在回售登记期内选择
回售债券持有人,其债券将持有至 2022 年 6 月 16 日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5、发行人拟为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增加增信措施(担保期限自 2020 年 6 月 16 日起,至发行人应于
2020 年 11 月 30 日或 2020 年 11 月 30 日之前应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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