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96 证券简称:凯撒旅游 公告编号:2018-014
债券代码:112532 债券简称:17凯撒03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8
年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基本情况
2016年5月8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2016年6月6日,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6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调整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系列议案。
2016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62943 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通知书》)。按照反
馈意见通知书的要求,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了延期回复。
2017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1月11日向中国证监会进行了回
复并对外披露《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申请文件的反馈意见回复》。
2017年6月5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并于2018年1月11日经公司2018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年1月15日,公司结合调整后的非公开发行
方案及中国证监会《反馈意见通知书》中的补充问题,对前期反馈回复进行修订补充并对外披露,同时提交中国证监会审核。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
二、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自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公司为推进本次发行做了大量工作,但在此期间资本市场整体环境、监管政策以及公司业务发展等情况不断变化,且目前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综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从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考虑,为充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与认购对象、保荐机构等深入沟通和交流,并经董事会慎重研究,公司决定终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材料。
三、关于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8年2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议案》,决定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该事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岭先生、祝涛先生、陈小兵先生、刘志强先生、张文博先生、马逸雯女士、陈威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目前资本市场环境及监管政策等各种因素后,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实质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相关申请材料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凯撒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