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配股的提示性公告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1999年度配股方案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西安证券办公室西证监办发[1999]66号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2000]52号文批准。《配股说明书》刊登于2000年5月23日的《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股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3、每股配售价格:人民币10.80元
4、配股比例及配股数量:
以1997年底股本总额622873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配3股(以现有股本总额116601936股为基数,每10股配1.602565股)的比例配股,本次配股共计配售18686208股。
5、配股代码:8796
6、股权登记日:2000年6月6日
7、除权基准日:2000年6月7日
8、配股缴款起止日:2000年6月8日至2000年6月21日(期内证券商营业日),逾期未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9、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公司营业柜台办理缴款手续。
(2)国家股、法人股股东、公司内部职工股(含高级管理人员持股)缴款手续在本公司证券部统一办理。
10、缴款办法:
(1)在股权登记日2000年6月6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持有“宝商集团”A股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可按10∶1.602565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简称“宝商A1配”,代码为“8796”,配股价格为10.80元/股,配股不足一股部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办理。
(2)法人股股东凭法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原始收据,可按10∶1.602565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3)内部职工股(含高级管理人员持股)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股票托管确认单,可按10∶1.602565的比例获得本次配股权,到本公司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
(4)若投资者于2000年6月7日至2000年6月21日办理了转托管,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办理配股手续。
11、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社会公众股获配股票的上市日期,将于本次配股工作结束并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安排,时间另行公告。
投资者如需了解详细情况,查阅2000年5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本公司1999年度配股说明书。
12、咨询电话:(0917)3215282
联系人:杜景 何录莉 刘竣
特此公告
宝鸡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