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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92 深市 盐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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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盐湖: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02

*ST盐湖: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盐湖      公告编号:2020-036

债券代码:112154      债券简称:12盐湖0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ST盐湖,证券代码:000792)于2020年2月26日、2月27日、2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已达12.13%,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2.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在依法依规配合管理人开展重整计划执行等工作。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核实,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3.公司存在暂停上市或终止上市的风险,因公司管理人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资产收购价格相较于盐湖股份账面值和评估值较低,由此将可能导致公司产生较大的资产处置损失,公司2019年度业绩存在大额亏损的风险。

    一、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概况

    公司股票于2020年2月26日、2月27日、2月28日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已达12.1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2016年修订)》第5.4.3条第二项的规定,该情形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0年1月1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2020年1月20日,
西宁中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盐湖股份的重整程序。目前公司已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各项执行工作正有序推进(内容详见2020年2月28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3);

    (二)经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的事项;

    (三)经查,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四)经问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经查,股票异常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经确认,除前述已披露的重大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也未获悉公司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公司股票已于2019年4月30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19年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 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且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2020年度)报告
显示公司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一)至(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2)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营业收入低于1000万元;

    (4)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0年年度报告。

    2. 法院已裁定批准了《重整计划》,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若
公司顺利完成《重整计划》执行,将有助于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公司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重整计划》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仍存在被西宁中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4.4.1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2019年度业绩存在大额亏损的风险

    2020年1月17日,公司管理人与青海汇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资产收购协议》,以30亿元的价格协议转让盐湖股份的资产包,资产收购价格相较于盐湖股份账面值和评估值较低,由此将可能导致公司产生较大的资产处置损失,增加公司2019年亏损,对公司2019年年度业绩造成大额亏损。具体损失目前暂无法确定,公司将严格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确认损益,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果为准(内容详见2020年1月17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管理人与汇信资产管理公司签署资产收购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计亏损在432亿元至472亿元之间(内容详见2020年1月11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11)。

    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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