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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92 深市 盐湖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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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盐湖:关于公司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日期:2020-01-17

*ST盐湖:关于公司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92      证券简称:*ST 盐湖    公告编号:2020-017

债券代码:112154    债券简称:12 盐湖 01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9 年 9 月 30 日,青海省西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西宁中院”或
“法院”)裁定受理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湖股份”)破产重整一案,并于同日指定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
管理人(内容详见 2019 年 9 月 30 日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披露的《青海盐
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公司现就股票停复牌事宜公告如下:

    一、停牌事由及停复牌安排

    盐湖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将于 2020 年 1 月 17 日 9:30 采取网络会
议方式召开。本次债权人会议将由债权人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该草案的主要内容为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债权分类方案、债权调整与受偿方案、经营方案、重整计划执行、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等。

    盐湖股份重整案出资人组会议将于 2020年1月17日 14:30 采取现场会议与
网络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出资人组会议将由出资人对《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下简称“《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该方案主要内容为出资人权益调整的必要性、调整的范围、调整的内容、调整方案实施后的预期效果等。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
票上市规则》”)第 12.1 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 2 号——停复牌业务》第一条、第五条、第十条的规定,由于公司及管理人正在筹备盐湖股份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可能对公司股价造成影响,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1 月 17 日开市起停牌 1 个交易日,在《重整计划(草案)》
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经出资人组会议表决并由公司披露本次债权人会议和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后,公司管理人将按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复牌。

    二、风险提示

    (一)公司股票存在暂停上市的风险

    因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均为负值,
公司股票已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 2019 年年度经审计
的净利润继续为负值,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暂停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1. 如果公司股票被暂停上市,且暂停上市后首个年度(即 2020 年度)报告
显示公司存在如下情形之一的,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一)至(五)项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2)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3)营业收入低于 1000 万元;

    (4)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5)未能在法定期限内披露 2020 年年度报告。

    2. 法院已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如果公司顺利完成重整,将有助于改善
公司资产负债结构。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西宁中院宣告破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4.4.1 条第(二十三)项的规定,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三)公司 2019 年度业绩存在大额亏损的风险

    经公司财务部初步测算,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计亏损在 432 亿元至 472 亿
元(内容详见 2020 年 1 月 11 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0-011)。

    目前公司管理人已经全面启动债权申报与审查、资产评估、财产调查等工作。公司将依法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积极做好日常运营管理工作,保障生产经营稳定,并将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同时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信息,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海盐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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