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3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发行完毕暨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福建力恒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力恒投资”)发行158,441,886股A股普通股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3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2、2023年12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798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以上具体内容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m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的股份登记情况
公 司 向 特 定 对 象 发 行 股 票 已 发 行 完 毕 , 公 司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mfo.com.cn)披露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等相关公告。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其已受理公司本次发行新股登记申请材料,相关股份登记到账后力恒投资将正式列入公司的股东名册。
四、变更前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前,青岛昌盛日电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日电”)持有公司27.49%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李坚之直接持有青岛昌盛东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昌盛东方”)99.37%的股权并控制昌盛东方,昌盛东方直接持有昌盛日电57.02%的股权,系昌盛日电控股股东,李坚之通过昌盛日电控制公司,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五、变更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力恒投资成为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23.36%股权;陈建龙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力恒投资系为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票设立的持股平台公司,力恒投资间接全资股东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恒申集团始建于1984年,从“草根工业”发展成为集化纤、化工及新材料为一体的先进制造业企业集团,2023年位列中国企业500强第324位、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第140位。
陈建龙基本情况如下:
陈建龙,男,汉族,中国国籍,现任恒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先后被授予“改革开放40年纺织行业突出贡献人物”、“全国优秀企业家”、“全国纺织工业劳动模范”、“闽商建设海西突出贡献奖”等多个荣誉称号。
六、备查文件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