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8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 15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 15 次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4 日召开,此次会议采用通讯表决方
式进行。公司现任董事 9 名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讨论,以记名表决方式通过: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
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明确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及原因,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相应内容进行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明确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及原因,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相应内容进行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与有关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鉴于公司明确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金额及原因,需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相应内容进行修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 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公告》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结合本次募集资金运用的具体安排,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编制并修订了《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对与关联方 2023 年度日常关联的额度
进行了预计,并对公司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进行了确
认。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报请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
弃权);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 年度审计工作的综合评价报告和继续保持客户关系的建议,同意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本议案须报请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