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承诺延期履行议案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承诺延期履行事项进行了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控股股东甘肃省国有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延期履行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承诺事宜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公司控股股东国投集团延期履行承诺事宜未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也未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事宜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对相关承诺事项履行期限延期事宜无异议,同意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 年 1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