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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1999-01-12

                   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配股说明书
                     主承销商: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重要提示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本配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 政府及国家证券管理部门对本次配股所作出的任何决定, 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所配售的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任何与此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延边公路
    股票代码:0776   
    公司名称: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号
    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配股价格:每股5.30元人民币
    配股比例:10∶3
    配股数量:22,740,000股
    其中:可流通股数量9,000,000股, 暂不可流通股数量13,740,000股

  一、绪言
  本配股说明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 《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四号)》和《关于 1996年上市公司配股工作的通知》等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文件编写, 旨在向各投资人提供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本次配股的有关资料。经本公司1998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由1998年6月8日召开的1997 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同意本公司本次配股方案。该方案业经吉林省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吉证管字[1998]47号文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第156号文批准。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信本说明书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或者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负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本次配售的股票是根据本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发行的。除本公司董事会和主承销商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说明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说明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二、配售发行的有关机构
  1、股票上市交易所
  名称:深圳证券交易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859
  2、发行人
  名称:延边公路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省延吉市河南街1号
  法定代表人:朴东洙
  联系人:金美花  朴明鹤
  电话:(0433)2853913  2858028
  传真:(0433)2853913
  3、主承销商
  名称: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八卦三路平安大厦四楼
  法定代表人:李仁杰
  联系人:王学哲  薛加玉  彭良松
  电话:(0755)2414856 2402837
  传真:(0755)2415582
  4、分销商
  名称:吉林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号
  法定代表人:李乃洁
  联系人:宋德清
  电话:(0431)8925192
  传真:(0431)8925190
  分销商
  名称:海南省证券公司
  注册地址:海口市龙昆北路2号
  珠江广场帝豪大厦27层
  法定代表人:文哲
  联系人:赵余夫
  电话:(021)64686105
  传真:(021)64686106
  5、股份登记机构
  名称: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东路5045号
  电话:(0755)2083333
  传真:(0755)2083859
  6、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名称:中伦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东三环北路甲2号京信大厦14层
  电话:(010)64661828
  经办律师:张学兵   崔  丽
  主承销商律师:信达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东风大厦21楼
  电话:(0755)3243139
  经办律师:靳庆军  朱  皓
  7、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中洲会计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北京海淀区阜成路33 号北京商学院综合楼8楼
  电话:(010)68904941
  经办注册会计师:梁晓燕  晏辉清
  三、本次配售方案
  1、配售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配股数量:22,740,000股
  配股价格:每股5.30元人民币
  2、配股比例:以1997年12月31日总股本80,000 ,000股为基数,每10股配售3股,其中国家股股东本次获配6,300,000股,法人股股东本次获配5,700,000股,内部职工股股东本次获配3,000,000股,社会公众股股东本次获配9,000,000股。
  3、预计募集资金总额和发行费用:本次配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0,522,000元,其中:国家股股东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配股6,300,000股,计33,390,000元; 法人股股东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配股4,440,000股,计23,532,000元;内部职工股股
东以现金方式认购3,000,000股,计15,900,000元;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方式认购9,000,000股,计47,7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3,200,000元后,预计实际可募集资金117,322,000元。
  4、股权登记日和除权基准日:
     股权登记日:1999年1月26日
     除权基准日:1999年1月27日
  5、发起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的承诺:本公司发起人股东—延边州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 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吉林省公路机械厂、 吉林省公路勘测设计院、 延边公路工程处和吉林省交通水泥厂共持有本公司股份35,400,000股,本次获配股份10,620,000股,其中, 除延边公路工程处承诺以现金方式认购其获配股份中的90,000股、放弃180,000股,其余5 家发起人均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获配股份。因此,本公司发起人承诺认购获配股份的10,440,000股,放弃 180 ,000股。本公司持股5 %以上的股东有延边国有资产经营总公司和吉林省交通投资开发公司两家,均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获配股份。
  6、募集法人股股东配股及放弃配股权的承诺:本公司募集法人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4,600,000股,本次获配1,380,000股。其中:吉林省禄裕信息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建行延边州中心支行城区办事处两家法人股股东承诺全部放弃其应配股份1,080,000股,延边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承诺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其获配股份300,000股。因此,募集法人股股东承诺认购300,000股,放弃1,080,000股。
  7、本次配股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0,000股,按照本次配股方案,配股后总股本将增至102,740,000股。具体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每股面值:1元   单位:股
     类    别 
       本次配股前     本次配股增加      本次配股后    比例(%)
一、尚未流通股份
1、发起人股份   
       35,400,000    10,440,000     45,840,000    44.62
其中:国家股           
       21,000,000     6,300,000     27,300,000    26.57
      法人股            
       14,400,000     4,140,000     18,540,000    18.05
2、募集法人股份         
        4,600,000        300,000      4,900,000     4.77
3、内部职工股(含高管)  
       10,000,000     3,000,000     13,000,000    12.65
尚未流通股份合计       
       50,000,000    13,740,000     63,740,000    62.04
二、已流通股份
社会公众股          
       30,000,000     9,000,000     39,000,000    37.96
已流通股份合计         
       30,000,000     9,000,000     39,000,000    37.96
三、股份总额           
       80,000,000    22,740,000    102,740,000   100.00
  四、配售股票的认购方法
  1、配股缴款起止日期
  本次配股缴款起止日期为1999年1月29日至 1999年3月2日(期内券商营业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
  2、缴款地点
  (1)社会公众股股东在股票托管证券商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办理缴款手续。
  (2)公司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在公司证券部办理缴款手续。内部职工股东(含高管) 在其初始登记时所预选的托管券商处通过交易系统办理认购缴款手续。 内部职工股东可向本公司财务证券部或主承销商查询其预选托管证券商席位及地址。
  3.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内部职工股东(含高管)可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认购配股部分, 认购时请填写“延路A1配”买入单,权证代码:“8776”,每股价格5. 30元, 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的股份乘以配售比例0.3后取整数。若投资者在1999年1月27 日至
1999年3月2日办理了“延边公路”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认购配股。
  (2)国家股股东、法人股股东缴款按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办理。
  4.逾期未被认购股份的处理办法
  逾期未被认购的社会公众股配股及内部职工股配股由承销商包销。
  五、获配股票的交易
  1.本次获配股票的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时间,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本变动公告后另行公告。
  2. 获配股票产生的零股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执行。
  3.内部职工股及其本次认购的配股按有关规定处理。
  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 在国务院做出新的规定前,国家股、 法人股及其本次认购的配股暂不上市流通。
  六、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公司本次配股如能顺利完成, 预计可募集货币资金11,27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按照本公司于1998年6月8日召开的199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本次配股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正在建设的龙延公路项目。
  该项目是吉林省省级干线松(江)——老(松岭) 线中连接龙井市、延吉市,并通往黑龙江省、 长白山天池及四个边境口岸的交通运输最繁忙的路段。 根据吉林省计划委员会(吉计交字[1996]797号文)批准,龙延公路为一级汽车专用公路,项目总投资2.0亿元,工期两年。根据
吉林省交通厅关于龙延公路改建工程变更设计和追加工程项目的批复,龙延公路项目增加工程费用3,250万元,总投资增至23,250万元。
  1997年5月公司发行3,000万股流通股,募集资金1.02亿元后,全线动工建设该工程,截止1998年6 月底,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该项目,尚有资金缺口约1.30亿元。本次配股预计可募集资金约1.17亿元 (扣除发行费用后)和公司拟自筹的0.13亿元两部分资金, 将全部用于该项
目,弥补缺口, 并将严格按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开支,为公司的持续、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