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航西安飞机工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下列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数据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上年同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本次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数据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溯调整上年同期财务报表数据。
二、关于放弃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优先增资权的独立意见
我们事先审阅了《关于放弃对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优先增资权的议案》,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了满足中航工业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财务”)经营发展的需要,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拟向航空工业财务以现金方式增资 40 亿元,此次增资有利于促进航空工业财务业务发展,解决发展资金需求, 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公司为了进一步聚焦主业发展,结合公司经营规划和发展愿景,决定放弃本次向航空工业财务增资优先认缴权,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
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上述议案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放弃本次对航空工业财务的增资优先认缴权。
独立董事:杨乃定、李秉祥
宋 林、郭亚军
2021 年 10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