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

000761 深市 本钢板材


首页 公告 本钢板材: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告

本钢板材: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4

本钢板材:关于2019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股票代码:000761 200761      股票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 B    编号:2020-025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9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036,493,236.07 元,按 2019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4,883,844.62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103,162,610.35 元,扣除上年实际分配的股利 193,768,576.6元,本次未分配利润余额为 1,945,887,269.82 元。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19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1、为应对新冠病毒疫情对全球经济的影响,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经营发展实际,结合宏观经济形势尤其是资金面情况,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19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2、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2017-2019 年)实现的年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比例已超过 30%,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留存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及流动资金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今后,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分红义务,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四、审议程序及意见

  1、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八届
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从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其未分配利润累积滚存至下一年度,可为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提供可靠的保障,为公司及股东谋求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以及长远的发展。同意公司 2019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0 二 0 年四月二十四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