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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758 深市 中色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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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色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3-01-17

   证券代码:000758         证券简称:中色股份     公告编号:2013-002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 37 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 37 次会议,
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经审议,参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配股发行方案
的议案》
    鉴于市场环境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调整配股发行方案,将原配股方案中
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一项的“募集资金额不超过 25 亿元”调整为“募集资金不超
过 19 亿元”,配股决议有效期限按照 2012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进行延期
调整,其他方案不做改变。
    本次《关于调整配股发行方案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2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继续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配股相关事宜
的议案》)
    配股方案调整后具体如下:
    1、配售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配售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2、本次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本次配股拟按照每 10 股配 3 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最终配股比例由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本次拟配售的股份数量以本次发行时股票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确定。
    以本公司截至 2011 年 9 月 30 日总股本 766,656,000 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可
配股份数量不超过 229,996,800 股。配售股份不足 1 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本次配股前,若因公司送股、转增及其他原因引起总股本变动时,本次配股
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发行数量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
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和公司第二大股东-万向资源有
限公司均承诺以现金全额认购其可配股份。
    3、本次配股价格和定价原则
    (1)配股价格:以配股说明书刊登日(不含刊登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为基数,采用市价折扣法确定配股价格,具体发行价格将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定价原则
    ①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每股净资产;
    ②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及项目资金使用安排;
    ③参考本公司股票在二级市场上的价格、市盈率及市净率等情况;
    ④由本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4、本次配股的配售对象
    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公司将确定本次配股股权登记日,配售对象为配售股
权登记日当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股东。
    5、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本次配股拟募集资金不超过 19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将全部用于归还银行
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不超过 12 亿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其余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采用向原股东配售股份(配股)的方式进行。
    7、发行时间:本次配股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择机向全体股东配售
股份。
    8、承销方式:本次配股采用代销方式。
    9、本次配股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公司配股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
由配股完成后的股东依其持股比例享有。
    10、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根据公司 2012 年第 4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关于延长公司配股发行方案决议有效期的议案》,配股决议有效期延长
至 2013 年 12 月 8 日,如国家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配股有新的规定,公司按照
新的规定对公司配股方案进行调整。
    特此公告。




                                     中国有色金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3 年 1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