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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物股份: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6-14


证券代码:000757        证券简称:浩物股份      公告编号:2018-63号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浩物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5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发布了《关于召开二〇一八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场会议于2018年6月13日14:00在成都华敏君豪酒店(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东段228号)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颜广彤先生主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会议,并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截至2018年6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票并出席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共计32人,代表股份数194,175,9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995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共7人,代表股份数170,304,5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7096%;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5人,代表股份数23,871,3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2857%。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条件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6,228,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2%;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4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1%;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9%;弃权0股。

    关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二、审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6,228,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2%;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4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1%;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9%;弃权0股。

    关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同意,表决通过。

    三、逐项审议《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方案

    (1)交易对方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6,228,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2%;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4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1%;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9%;弃权0股。

    关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2)标的资产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6,228,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2%;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4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1%;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关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3)标的资产的定价依据及交易价格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6,228,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2%;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4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1%;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9%;弃权0股。

    关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4)支付方式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6,228,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2%;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4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1%;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9689%;弃权0股。

    关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5)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6,228,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2%;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4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1%;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9%;弃权0股。

    关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6)发行方式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6,228,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2%;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4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1%;反对
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9%;弃权0股。

    关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7)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6,228,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2%;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4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1%;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9%;弃权0股。

    关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8)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6,228,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2%;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4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1%;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9%;弃权0股。

    关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表决。

    投票表决结果:本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表决通过。

    (9)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总的表决情况:同意46,228,9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022%;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78%;弃权0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3,640,5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311%;反对23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含网络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689%;弃权0股。

    关联股东天津市浩物机电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天津市新濠汽车投资有限公司、天津天物国际贸易发展有限公司、天津天物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均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