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提示性公告
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配股方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45号文件批准,已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已刊登在1999年7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1.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8元
2.配售比例:每10股配2.097903股(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81.9537万股为基数计算)
3.股权登记日:1999年7月27日
4.除权基准日:1999年7月28日
5.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7月30日至8月12日
6.本次配股交易代码:8757
7.内部职工股股东可持本人身份证、深交所股东帐户卡及内部职工股股份确认单在缴款期内到本公司财务证券部或中国科技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内江证券交易营业部办理缴款手续。
8.投资者如在规定缴款期内未办理缴款手续,其配股权视为自动放弃。
详细情况请参阅1999年7月13日的《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刊登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四川峨眉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