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2-24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及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鉴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中含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称“减持细则”)之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同时,根据减持细则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解除限售后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的 50%。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份 4,042,59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669,627,235 股的 0.60%。
截止 2022 年 4 月 20 日,前述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期间已经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证监会公告【2017】9 号)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具体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减持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员工持股计划未减持公司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未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公司将继续关注员工持股计划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