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证券代码:000756 编号:2020-29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所属香港公司增持公司 H 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新华制药”)于 2020 年 6 月 30日接到维
斌有限公司(WELL BRING LTD.,香港)通知,其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增持了新华制药部分 H 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20 年 6 月 30 日维斌有限公司通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系统购入新华制药 H
股 1,200,000 股(“本次增持”),约占新华制药已发行 H股的 0.62%,约占新华制药已发行总股份的 0.19%。
华鲁集团有限公司(CHINA SHANDONG GROUP LTD.,香港)持有维斌有限公司 100%股份。
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鲁控股”)直接持有华鲁集团有限公司 99.91%股份。
本次增持前,华鲁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04,864,092 股 A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2.94%,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鲁控股通过维斌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数
量为 17,791,800 股 H 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2.86%;华鲁控股通过全资子公司华
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华鲁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4,143,168 股 A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0.67%。本次增持前,华鲁控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26,799,06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6.47%。本次增持后,华鲁控股直接及间接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 227,999,06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 36.66%。
华鲁控股及其附属公司在本次公告前 12 个月内已披露增持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本公
司于 2019 年 11 月21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完成增持公司 A股的公告》(本
公司公告 2019-35 号),华鲁控股之全资子公司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5 月 21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20 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累计增持本公司 A 股 4,143,168 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0.67%。该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
看好新华制药未来发展前景及价值成长。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
无限售流通 H股股份。
(三)增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增持股份的数量
在本次增持后,在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华鲁控股及其
附属公司计划在未来 6 个月内(自本次增持之日起算)继续增持新华制药 H 股股份,每 12
个月增持不超过新华制药已发行总股份 2%(包括上述 H 股增持)。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
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择机增持。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次增持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
(七)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自有资金,未采用杠杆融资等方式。
三、其他事项
1、维斌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增持,未采用杠杆融资等方式。
2、上述增持行为没有违反《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证券监管机构业务规则等规定。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4、华鲁控股及其附属公司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5、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持续关注维斌有限公司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