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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制药: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及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1-12-29

新华制药: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及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1-79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及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制药”、“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
计划持有公司股份(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并于 2020 年 10 月 13 日锁定期届满解除限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 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文件,以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及后续安排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10 月 8 日、2015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15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及 2015 年第一次 H 股类
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
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的议案》;2016 年 9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
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修订稿)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 2015 年 10 月 9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9 月 19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设立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 54 个月,其中前 36 个月为锁定期,后 18 个月为解锁期。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认购的非公开发行的股票锁定期为 36 个月,自新华制药公告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关于核准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59 号),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于 2017 年 10 月以认
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认购公司股份 3,109,686 股,占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
478,353,421 股的 0.65%,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 12 人)认购 79.10
万份,占员工持股计划的 25.44%。员工持股计划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1.15 元/股,认购
金额为人民币 3,467.30 万元。该部分股份于 2017 年 9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登记,于 2017 年 10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具体
内容详见 2017 年 10 月 12 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召开 2017 年度周年股东大会、2018 年第一次 A 股类别股东会议
及 2018 年第一次 H 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二零一七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2018 年 7 月,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78,353,42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 10 股分配现金
0.50 元(含税);同时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后,上述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3,109,686 股增至 4,042,592 股,占公司当时的总股本 621,859,447 股的 0.65%。

  2020 年 10 月 13 日,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与其他参与非公开发行的股东持有的公司股
份解除限售条件并上市流通。

  2021 年 1 月 19 日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股份 550.8 万 A 股并
上市。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份 4,042,592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 627,367,447 股的0.64%。

    二、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持有人会议授权,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称“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会议,结合实际
情况,就其后续安排,讨论形成如下意见:

  1、在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视情况减持公司股份。减持价格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方式包括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鉴于员工持股计划持与人中含有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以下称“减持细则”)之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股份的,将于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 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同时,根据减持细则第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的,解除限售后十二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量的 50%。

  2、在存续期届满前,若所持股份不能减持完毕,同意提请新华制药董事会审议并批准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展期 12 个月。

  3、根据《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大会章程》的规
定,因委员徐文辉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任职公司副总经理,不能再担任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将委员人数由 17 人调整为 16 人,不再增加新的委员。

    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在下列期间内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1) 公司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 60 日至年报披露当日(含首尾两天);
  (2) 公司审议季度报告或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召开前一个月(遇二月份则为前 30天)至季报或半年报披露当日(含首尾两天);

  (3)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含首尾两天);

  (4) 自得知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之日起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该事项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上述第(1)项至第(3)项禁止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包括公司延期公布业绩的期间。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展期、变更、终止与清算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展期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委员会同意,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的变更须经管理委员会出席会议的委员过半数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自行终止。如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期内,在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性资产时,经管理委员会审议决定,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或提前终止后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按持有人所持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进行分配。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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