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6 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公告编号:2021-55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以电邮形式发出,会议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以书面传签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 5 名,实际参会监事 5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以下决议:
1、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通过《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5 人同意,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人反对;0 人弃权。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关于《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通过《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5 人同意,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人反对;0 人弃权。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并报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核实《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 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关于规范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2021 年 A 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及资格。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骨干人员,无独立董事、监事或由公司控股股东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列入首次授予激励计划名单的所有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监事会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5 人同意,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 100%;0 人反对;0 人弃权。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A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o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十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