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新华制药 证券代码:000756 公告编号:2019-20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增持公司A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新华制药”)于2019年5月21日接到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华鲁投资”)通知,华鲁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新华制药部分流通A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2019年5月21日,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华鲁投资”)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购入新华制药A股197,600股,占新华制药已发行A股的0.05%,占新华制药已发行总股份的0.03%。本次增持前,华鲁投资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华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华鲁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华鲁控股”)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持前华鲁控股直接持有本公司A股204,864,092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2.94%,通过间接控股子公司维斌有限公司(WELLBRINGLTD,香港)持有本公司H股17,791,8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86%,华鲁控股合并持有本公司股份222,655,892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5.80%,增持后华鲁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222,853,492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5.83%。
二、后续增持计划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
看好新华制药未来发展前景及价值成长。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
无限售流通A股股份。
(三)增持方式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四)增持股份的数量
华鲁投资拟自首次增持日(2019年5月21日)起不超过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增持股份,累计增持股份数量不低于1,000,000股,最高不超过总股本的1%,即不超过6,218,594股(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五)增持股份的价格
根据二级市场情况择机增持。
(六)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本次增持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内。
(七)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
华鲁投资自有资金,未采用杠杆融资等方式。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一)本次增持计划不存在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二)本次增持计划未采用杠杆融资方式,不存在已增持股份可能被强行平仓的风险。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增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华鲁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四)本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股份行为指引》的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华鲁投资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