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5 证券简称:山西路桥 公告编号:2023-19
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 5月 18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 过 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18 日 9:15 至 2023 年 5 月 18
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清控创新基地 B 座
10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山西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武艺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股份
1,154,395,57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8.6743%。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004,742,355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68.4751%。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人,代表股份 149,653,224股,占
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0.1992%。
(3)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25,937,72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677%。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和列席了本次会议。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贺勇、范思远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1.00《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份 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2.00《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份 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3.00《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份 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4.00《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份 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5.00《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 持 股份 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6.00《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份 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7.00《2022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份 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8.00《关于 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关联股东共 5 位,
合计 1,013,558,979 股回避表决,本议案实际有效表决股数为140,836,600股。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0,797,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722%;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7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8,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31.7627%;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8.2373%;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9.00《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份 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0.00《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份 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议案获得通过。
议案 11.00《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154,356,47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股份的 99.9966%;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4%;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25,898,624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93%;反对 39,1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 持 股份 的 0.15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该项议案以特别决议方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贺勇律师、范思远律师出席会议见证,并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以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