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4-053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08 债券简称:23中交01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交地产”)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7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51,664,71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5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3,799,876.08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
币 5,554,357.16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438,245,518.92元,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4)验字第70071827_A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鉴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原计划投入募投项目金额,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的情况,董事会决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作如下调整: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项目总投资额 调整前募集资金拟 调整后募集资金拟
投入额 投入额
1 长沙凤鸣东方 2,144,050,000.00 800,000,000.00 157,361,801.49
2 武汉中交澄园 3,000,000,000.00 600,000,000.00 0
3 天津春映海河 3,800,000,000.00 340,000,000.00 276,929,085.47
4 补充流动资金 740,000,000.00 740,000,000.00 3,954,631.96
合计 9,684,050,000.00 2,480,000,000.00 438,245,518.92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本次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系公司基于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以及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出的决策,本次调整不会对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
四、本次调整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做出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二)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认为:中交地产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是基于实际募集
资金情况、募投项目进展及资金需求做出的调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稳步实施,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