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振华科技 证券代码:000733 公告编号:2018-37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6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879号),主要内容如下:
一、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93,868,443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股票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申请文件实施。
三、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四、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
事项,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批复文件要求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在规定
期限内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如下:
1、发行人: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联系人:齐靖、杨依凡
传真:0851-86302674
联系邮箱:yangyf@czelec.com.cn
2、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保荐代表人:侯卫、苏莉
联系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
电话:020-87557727
传真:020-87555850
联系邮件:gfecm@gf.com.cn
特此公告。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