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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禾集团: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18-05-17

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泰禾集团        公告编号:2018-121号

                        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5月16日下午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

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下午3:00至2018年5月16日下

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2号楼3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廖光文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10日。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1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654,669,181股,占总股本的52.6071%。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654,629,881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603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

份39,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32%。

    公司部分董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后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54,635,6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33,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234,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54,635,6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33,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234,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654,635,6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33,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234,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54,635,6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33,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234,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4,635,6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33,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234,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6、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8-2020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4,635,6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33,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234,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7、审议《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654,635,6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33,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234,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8、审议《关于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8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4,635,6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33,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234,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9、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土地或项目竞买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4,635,6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9%;反对33,5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234,8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0%;反对33,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4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0、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4,634,8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34,3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45,234,0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反对34,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58%;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11、审议《关于对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54,634,881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9.9948%;反对34,30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5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该项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