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2 证券简称:ST 泰禾 公告编号:2023-038
泰 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被否决的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 3: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3 年 5 月 24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5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2023 年 5 月 24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横屿路9号东二环泰禾广场泰禾中心30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过半数董事推选董事葛勇先生主持。
6、股权登记日:2023 年 5 月 19 日。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出席现场会议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系
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1,077,848,368 股,占总股本的 43.306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2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51,337,113 股,占总股本的 2.062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后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438,6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5.5945%;反对 49,504,4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3841%;弃权 24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15%。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1,011,2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579%;反对49,504,4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699%;弃权24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2%。
2、审议《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493,6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5.5993%;反对 49,447,7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3791%;弃权 2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16%。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1,066,2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970%;反对49,447,7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296%;弃权2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4%。
95.6397%;反对 48,991,9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3387%;弃权 244,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16%。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1,522,0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208%;反对48,991,9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058%;弃权244,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34%。
4、审议《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949,4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5.6397%;反对 48,995,9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3390%;弃权 2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213%。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1,522,0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208%;反对48,995,9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086%;弃权24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6%。
5、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891,5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5.6346%;反对 49,074,8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3460%;弃权 21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194%。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1,464,1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9797%;反对49,074,8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8647%;弃权21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57%。
6、审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80,380,3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5.6778%;反对 48,387,3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2852%;弃权 417,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37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1,952,9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3270%;反对48,387,3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3762%;弃权41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68%。
7、审议《关于未来十二个月向关联方借款预计情况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泰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叶荔女士、股东黄其森先生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数 988,205,796 股。
表决结果为:同意 92,354,272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65.5089%;反对 48,126,3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34.1371%;弃权 49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3540%。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2,132,6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4546%;反对48,126,3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1908%;弃权4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6%。
8、审议《关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384,2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5.5896%;反对 49,302,1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3662%;弃权 49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42%。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0,956,8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6193%;反对49,302,1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0261%;弃权4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6%。
9、审议《关于授权经营管理层处理日常融资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945,9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5.6394%;反对 48,740,413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4.3164%;弃权 499,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0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0.0442%。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系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本议案表决情况为:同意91,518,57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0183%;反对48,740,413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271%;弃权499,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投资者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6%。
10、审议《关于预计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079,437,76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95.5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