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31 证券简称:四川美丰 公告编号:2021-67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11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1 年 11 月 11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2)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
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11日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蓥华南路一段 10 号,四川美丰三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王勇先生。
(六)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6 日发布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公告编号:2021-64)。
(七)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1 人,代表股份 40,483,9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911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 人,
代表股份 26,325,36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94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0 人,
代表股份 14,158,5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173%。
4.中小投资者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1
人,代表股份 40,483,93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9118%。
5.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6.因新冠肺炎疫情原因,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视频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共审议 1 项议案:《关于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股东-成都华川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 72,053,552 股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
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9,970,834 股 513,100 股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 98.7326% 1.2674% 0.0000%
股份总数的比例
表决结果 通过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2.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39,970,834 股 513,100 股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中小投资者 98.7326% 1.2674% 0.0000%
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列入本次会议表决的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同意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康达(成都)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杨波、王宏恩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的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项,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关于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十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