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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告日期:2021-10-26

四川美丰: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PDF查看PDF原文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关联交易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人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收到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对公司提交的有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就公司拟提交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经对公司提供的 2021 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进行了解,本人确信所列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经营活动正常开展的内容,其必要性可以肯定,且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或公司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朱厚佳陈晟陈 嵩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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