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东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六次董事会会议于1998年5月21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厅召开,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通过公司增资配股预案:
(1)配股基数和比例公司在1998年度进行配股工作,以1997年末股本总额21117.93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10∶3的比例配股,其中:国有法人股可配3647.88万股内部职工股可配887.50万股社会公众股可配1800.00万股。
(2)配股价格配股价为每股6—8元。
(3)募集资金投向
①国家绿色照明工程:Φ25高效节能荧光灯、荧光粉扩产项目。
②信息产业:讯业金网系统、石英晶体谐振器扩产、吸气剂扩产、 电子网板扩产项目。
③国家电力电子工程:真空开关管项目。
(4)配股方式国有法人股股东华东电子集团公司承诺,以其所属灯丝厂、珠海华凌光电实业公司的净资产及持有的南京华联兴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认购,不足部分放弃;社会公众股股东以现金认购。
(5)配股有效期本次配股决议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6)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配股的有关事宜。以上配股 预案须经股东大会通过,报地方证管部门同意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2.通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行使5000万元以下(含5000万元)的投资决策权的预案。
3.决定于1998年6月23日上午9∶00召开1997年度股东大会。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1998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