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华东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方案已经江苏省证券期货监督管理办公室苏证管办[1999]85号文初审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56号文核准,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刊登在1999年7月13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一、本次配股方案概要
1、配股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股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7.8元;
4、配售比例:按1997年末总股本为基数,配股比例为每10股配售3股;
5、配售数量:向全体股东配售3015.81万股普通股,其中向法人股股东配售328.31万股,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887.50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800万股。
二、时间安排
1、股权登记日:1999年7月27日;
2、除权基准日:1999年7月28日;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7月30日至1999年8月12日止(期内工作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作自动放弃配股权,余额由承销商包销。
三、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配股时,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直接认购,填写“华电子A1配”买入单,交易代码为:“8727”,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股比例(10:3)后取整数,不足1股部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执行;
2、内部职工股股东配股时,按公司通知的要求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缴款手续;
3、若投资者在1999年7月28日至1999年8月12日内办理了“华东电子”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认购配股。
四、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再行公告。
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在1999年7月13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公司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南京华东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