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1-110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0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4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丽珠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调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于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6个月起至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美锦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锦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氢美嘉至(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氢美嘉至(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对上海浚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400万元及未来拟认缴600万元的投资事项。
虽然上海浚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方向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一定的协同性,但仍存在一定差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
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上述人民币1,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调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同时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进行修订。公司编制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同时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进行修订。公司编制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公司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同时对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2)。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九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