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1-115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1年11月9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1月19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并通过《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山西美锦氢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科技”)拟向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不超过9,700万元,贷款期限为1年。为满足氢能科技的资金需要,保证上述借款顺利实施,公司拟为上述借款提供保证担保,后续拟与晋中开发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拟为全资子公司氢能科技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16)。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