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1-111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已经公司九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4 日召开九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减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 年 6 月修订)》等相关监管要求,对于公司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内至本次发行前新投入或拟投入的财务性投资,应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 6 个月起至今,公司全资子公司青岛美锦嘉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美锦美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氢美嘉至(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氢美嘉至(青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存在对上海浚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实缴出资 400 万元及未来拟认缴 600 万元的投资事项。虽然上海浚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资方向与公司的主营业务具有一定的协同性,但仍存在一定差异,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其投资认定为财务性投资。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谨慎性原则,公司将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上述人民币 1,000 万元。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发行规模
调整前: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60,000 万元(含360,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调整后:
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59,000 万元(含359,000 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60,000.00 万元(含 360,000.00 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1 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 873,708.93 220,000.00
2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 150,242.85 注 6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合计 1,103,951.78 360,000.00
注:该投资额为第一阶段投资额
调整后: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59,000.00 万元(含 359,000.00 万元),所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的投资: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万元)
1 华盛化工新材料项目 873,708.93 219,000.00
2 氢燃料电池电堆及系统项目 150,242.85 注 6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合计 1,103,951.78 359,000.00
注:该投资额为第一阶段投资额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