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21 证券简称:西安饮食 公告编号:2021—047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
决议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基本情况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9月28日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有效期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21年9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808号)文件。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正在实施,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将到期,为确保公司本次发行工作顺利进行,公司于2021年9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12个月(即延长至2022年9月26日),并将上述议案提请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公司关联董事张博先生、王斌先生回避表决,其他7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属于关联交易,本次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按照规定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综上,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有利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工作的继续推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我们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宜的期限,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