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三届董事会三十三次会议于2002年4 月 22日在吉林
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会董事7人,实到董事及委托代理 5人,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拟转让公司持有的山东泗水县造纸厂98.59%的股权的意向"。
山东泗水县造纸厂注册于山东泗水县金庄,注册资本5179万元,法人代表邢
东尚。该公司主营业务为造纸及纸制品制造。截止去年末该公司资产为33073万
元,负债17541万元,净资产15532万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拟向中国银行吉林市分行借款6055万美元,用于公司
10万吨低定量涂布纸技改工程的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02年第一季度报告。
以上一、二项将视进展情况另行公告。
吉林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2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