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提示性公告
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1999年配股方案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证券监督委员会办公室桂证办字[1999]24号文初审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公司字[1999]36号文复审批准,将于近日开始实施。《配股说明书》刊登在1999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现将本次配股方案提示如下:
一、本次配股方案概要
1、配股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2、配股股票面值:每股人民币1元;
3、配股价格:每股人民币7元;
4、配售比例:以公司1998年12月31日总股本11913.1814万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3股;
5、配售数量:本次共向全体股东配售1799.0908万股,其中向内部职工股股东配售719.0908万股;向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1080万股。法人股股东承诺放弃配股。
二、时间安排
1、股权登记日:1999年7月13日;
2、除权基准日:1999年7月14日;
3、配股缴款起止日期:1999年7月16日至1999年7月29日止(期内工作日)逾期不缴款者视作自动放弃配股权,余股由承销商包销。
三、缴款办法
1、社会公众股股东配股时,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直接认购,填写“斯壮A1配”买入单,交易代码为:“8716”,配股数量的限额为其截止股权登记日持有股数乘以配股比例(10:3)后取整数,不足1股部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惯例执行;
2、内部职工股股东配股时,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财务部按本公司指定的方式办理缴款手续;
3、若投资者在1999年7月14日至7月29日内办理了“广西斯壮”的转托管,仍在原托管证券商处认购配股。
四、获配股票的交易
本次获配股票中可流通部分的上市交易日期,将于本次配股结束并刊登股份变动公告后再行公告。
详细情况请参阅刊登在1999年6月29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本公司1999年配股说明书。
特此公告。
广西斯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一九九九年七月十日